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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天然气价上涨个别地区涨幅高于国家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1 浏览次数:71

继车用、非居民用天然气涨价之后,近两个月来,各地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市场发酵出一场全面的“终端涨价潮”。陕西、浙江、重庆等地的终端价涨价幅度明显高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天然气出厂价涨价幅度。

2010年5月底,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每立方米涨价0.23元。同时,也作出安抚性解释,认为天然气涨价对民用冲击不大,以全国平均每户家庭每月炊事用气约20立方米计,影响城市居民每户每月增支4.6元左右。

但现实中,各地酝酿天然气提价时,提价幅度大多会高于0.23元这个标准,其中提价幅度较大的成都地区,民用天然气酝酿提价达到0.46元,是基准提价幅度的2倍。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耿杰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说城市燃气价格的构成并非单一。由于《通知》规定出厂基准价可以上浮10%,成都的上游气源单位据此在0.23元基础上再上调0.12元的出厂价格。此外,再加上上游管输费每方上调的0.08元和输差0.04元左右,得出0.46元这个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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